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08年3月17日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的精神,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2004年12月修订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详见医学部网页→管理机构→人事处→《政策园地》)和《北京大学教师与职务晋升(暂行)规定》(校发[2004]21号)的要求执行。现对我院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做如下规定和安排:
一、关于评审的原则:
1.继续坚持北京大学的学术标准,坚持学术水平第一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今年的评聘工作,达不到学术水平的,宁缺勿滥。
2.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结合我院专业技术队伍规划和建设工作,合理设置正高-副高-中初级的职务比例,合理设置专业及高级职务岗位,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保证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并严格控制在北大医学部下达的晋升职数范围内。医德医风作为评聘高一级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3.教学工作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其具体要求执行北医三院(2000)院教字第018号文《关于各级医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与教学工作挂钩的试行规定》。
二、 具体要求说明:
1.参加本次评审聘任者,提交的论文发表、教学、科研成果及基层锻炼时间等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
2.研究生期间(含在职)的工作内容所撰写并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职务的论文。
3. 申报教授、研究员职务,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须具备博士学位(历);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须具备硕士学位或攻读完本专业研究生主要学位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其中,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原则上须具备博士学位(历)。
4.引进和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需按北京大学医学部要求评聘或确认专业技术职务。
5.在评审期间,党院办、纪委、医务处、教育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要配合人事处对申报晋升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6. 本次晋升以申请材料送专家评审为准开始计算晋升次数,论文送审前公布申请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在论文送审前撤出者不计申请次数。
7.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规定,申报正高级职务每人缴纳申请费及论文评审
费共计600元;申报副高级职务每人缴纳申请费及论文评审费共计450
元;申请确认职务者预缴费100元;需同时提交研究生毕业论文者另预缴费100元。费用由申请人自付。
8.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填写相关的表格,请在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网页(http://www.bjmu.edu.cn/200411/column/316.htm)或我院网页( http://www.bysy.edu.cn/)的热点公告中下载,要求务必用B5纸双面打印,详见“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接受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3月27日前完成个人申报、科室推荐,材料报人事处219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2.4月1日公布符合晋升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基本情况、北大医学部下达的我院各类职务晋升职数及论文送审时间;
3.4月3日论文送出评审;
4.4月25日 前进行学科评议组评审;
5.4月30日之前召开院大评委会。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3083 813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2008年3月19日
2008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审批表.doc
2008年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材料要求.doc
2008年教师职务推荐聘任审批表.doc
2008年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doc
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聘任审批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