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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主任:
根据院财务部门的通知,需紧急上报2009年新增单价200万元以上设备购置计划及50万以上购建工程服务项目购置计划,购置经费涉及包括使用医院自有资金及上级财政资金的项目。
申报项目(设备)应经核心组讨论,并经主管副院长签字认可后上报。上报的预算计划按照预算法不得随意撤销、变更。
请于2008年7月4日17:00时前将计划申报表原件递送至科研楼121房间,电子版发院内网“医学工程处 陈薇薇”收。
以上申报计划,经院办公会及财政部批复同意项目将列入我院09年采购计划,未批准项目09年不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 医工处紧急通知及申报表.doc。请各科予以配合。请在表内注明使用自有资金还是财政资金。
联系人: 医学工程处 陈薇薇
联系电话:8701或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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