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履行职责 构建惩防体系
把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在2006年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 李 熙
(2006年1月7日)摘要
(一)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全国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有的还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活动。利用全国及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示范教育,组织所取牛玉儒、任长霞、郭新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剖析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卫生部、中央纪委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了《医德医风警示录》在全国卫生系统组织观看。有的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让违法犯罪当事人现身说法。加强廉政文件建设,在全国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和行业新风歌曲创作评选活动,其中4件作品荣获中央纪委颁发的“全国反腐倡廉歌曲创作优秀奖”。通过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治理党风方面的五个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的省(区、市)还结合治理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的从业行为作出规定,防止以权谋私。按照要求开展了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清缴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工作。经清查,卫生部有12个部属(管)单位存在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目前已完成应清退金额的93.04%,尚未完成清退任务的,正在进一步清退中。
(二)加强行风建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医院管理和监督,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在全国医疗机构集中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围绕“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四个方面,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并与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相结合,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院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卫生部从全国抽调了200多名专家,其中从各省(区、市)卫生厅局纪检监察部门抽调近20人,组成16个督导组,分别由部领导和司局主要负责人带队,驻部组局领导也分别带队,对全国各省(区、市)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这次督导组织严密、要求严格、力度大,对各级医院震动大,社会反映强烈,取得了较好效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普遍组织开展了督导工作。
积极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驻部组局的积极协调和组织推动下,去年12月上旬,卫生部和国纠办联合在四川召开了部分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座谈会,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开展五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了四川等五省市的做法,在深入座谈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当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指导原则,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据统计,2004年11月至2005年10月,全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金额为1107.8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8.9%,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品虚高价格。在北京等8省市的119家三级医院机构开展了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平均降价26.51%。
推广交流各地纠风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有效指导和推动工作。以工作简报、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先后推广了四川以省为单位实行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采购制度;天津、山东济宁等地的单病种最高费用制度;上海、天津等地的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广东佛山南海中医院的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广东肇庆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等,给各地工作以启发和借鉴。
加强调查研究,为部署安排好今的工作做准备。驻部组局在去年9月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卫生厅局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纠风、治理商业贿赂、药品和器械招标采购及其他工作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各地认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随后,组局在沈阳召开了部分省区市卫生厅局纪检组长座谈会,交流调研工作成果,并初步研究提出了今年的工作思路。组局还把江苏南京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联系点,全程跟踪,解剖麻雀,为今年的集中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专违纪案件。
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检查工作,对重要线索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组织力量了解核实,尽快查结。去年,组局重点调查了国务院领导同志批转的青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有关问题、参与调查广东江门药品中介机构违规的问题、协助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调查一部属单位有关人员涉嫌挪用公款问题、组织力量查处了反映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二院乱收费问题等。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注意加强组织协调,集中使用办案力量,突破重要案件。据统计,去年全国卫生系统退还和上交回扣、“红包”以及各地查处这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1.12亿元。
(四)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协助部有关司局制定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加强对卫生行政审批和卫生执法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加强对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及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保证公开、公正,规范运作。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组局与部人事司、机关党委建立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干部廉洁方面的情况。参加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部属单位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调查处理。
一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我们在工作中体会到:一是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进行,服从服务于卫生中心工作。二是必须把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改革和措施之中,惩防并举,源头治理。四是必须适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新体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体制下全面履行职责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五是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医疗卫生行业的消极腐败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医药购销、设备采购、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问题比较严重,医疗服务中乱收费、开单提成问题比较普遍,“红包”问题在大城市大医院还不同程度存在。同时,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反腐倡廉尤其是纠风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深化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教育是基础。要进一步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丰富教育的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干部,要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和纪律教育,使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纪律观念,正确行使权力,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对广大医护人员要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国情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医护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使采取的治疗行为不脱离我国的国情、不脱离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脱离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在教育方式上,要加强示范教育,注意培养、发掘先进典型,采取喜闻乐风、丰富多样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人物,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同时为医疗卫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展览、通报、电教片、报告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挖掘根源,吸取教训,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建立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善于运用报刊、电视、广泛、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形成强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声势。
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行使。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大职责,同时也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如果不加以约束和监督,就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甚至失控,容易发生腐败问题。
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是促进行风建设、纠正不正之风的一项治本措施。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卫生部已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06年将研究制定《卫生部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关于在全国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建立并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电子政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疫情信息、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以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住院执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严格实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电话,完善医疗纠纷及投诉处理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并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导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制定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卫生部将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成立卫生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卫生部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待中央的《意见》下发后即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在摸清当地商业贿赂现状的前提下,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层层进行动员,阐明政策,晓以利害,引导广大医疗卫生系统人员充分认识卫生行业商业贿赂的危害性,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为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已掌握明显线索而没有进行自查自纠的单位和人员要进行重点帮助教育。建立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工商、审计等部门的沟通机制,加强直辖市,严肃查处药品、设备器材购销及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案件。结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收红包、乱收费等违规违纪问题。针对专项治理和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漏洞,剖析原因,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探索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卫生部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也要组织对本地区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加强工作指导。
继续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纠风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并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医院管理年活动去年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要进一步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通过不断努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将医院管理变成工作的常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完善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临床检验规范,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和费用高的诊疗项目的临床路径。积极推广医疗机构大型设备检查报告互认共享制度,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制度,探索实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价制度,核定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院药品收入比重,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配合物价部门,对医疗机构的价值管理和收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重点加强对ICU病房的收费管理。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多收费、乱收费的,必须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对医院的行业监管,端正办院宗旨和方向。加强对公立医院改扩建项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临床新技术应用的审批管理,防止和纠正盲目扩大规模、争购高精尖设备、开展不成熟的诊疗服务等行为。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培养讲政治、顾大局、懂管理、有社会责任感的医院管理人员,提高医院院长的政治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与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巡视制度,集中抓好600多家三级大医院,引导医疗机构端正办院宗旨和方向,确保公益性质。同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抓好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研究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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