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须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就医须知 > 正文

呼气试验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12-17    点击数:

一、北方院区和北部院区没有13C呼气试验。


二、各院区要求略有差异,以院区要求为准


三、本部13C呼气试验注意事项。

1、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8:00-11:00。

2、地点:消化科门诊14诊室。

3、注意:空腹(不可进食,不可进水,不可服药)来检查。

4、检查前停用以下药物至少4周:抗生素类,抑酸药,含铋类药物。

5、检查前请现挂号开单,单据1周内缴费(如果已经开单缴费请忽略)。

6、缴费后有效期90天。

7、检查日请自备200ml以上饮用水(检查过程中使用)。


四、机场院区13C呼气试验注意事项

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周六,日暂停)。

2、地点:1号楼1层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前台。

3、注意:空腹(不进食,水,药)检查

4、检查前停用以下药物至少4周:抗生素类,抑酸药,含铋类药物。

5、检查当日上午挂号、开单、缴费(如已经开单,缴费请忽略)

6、申请单缴费后有效期90天。

7、当日检查,15:00后带有效证件至门诊二层服务中心取纸质报告,无电子版!

8、周末全天可取(上午8-12点,下午1-5点)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果仅保留1个月。



分享

地址:北京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266699     E-mail:bysy@bjmu.edu.cn

Copyright © 2022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京ICP备0508211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