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一、中心简介
运动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运动医学科,整合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及器械研发等多学科资源,致力于解决运动医学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国产医疗器械创新与进口替代。
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交流,运动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实行开放课题,接受海内外学者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报,每项拟资助 5 万元,研究期限 1 年。开放课题经费需要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使用,经费不外拨。
二、资助领域与研究方向
2025年度开放课题优先资助以下方向:
高水平运动人群运动损伤防治的临床与转化研究
三、申请须知
1. 申请条件
• 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研究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 鼓励跨学科合作,优先支持临床-工程联合团队。
2. 资助额度与期限
• 5万元
• 研究周期1年
3. 结题要求
• 项目结题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一份及其论文、专利等成果材料,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 成果标注:论文/专利需署名“运动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大学)”。
4. 材料提交
• 截止日期:2025年7月10日;
• 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发送至:0016388009@bjmu.edu.cn;
• 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运动医学科(邮编:10019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10-82267565
邮箱:0016388009@bjm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运动医学科
运动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
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充分发挥工程研究中心在运动医学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结合中心“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国产器械创新”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课题类型与期限
研究周期1年,资助强度5万元/项。
延期规定:因客观原因未按期结题,需提前1个月提交延期申请,经中心技术委员会审议后最长可延期6个月。
三、课题的申请与立项
课题的审定
1. 初审(以下情况不予资助):
申请手续不完备或填写不规范;
不符合资助范围;
申请人或团队在本工程中心申请/在研课题超两项;
立论或技术路线不清晰;
缺乏研究条件或无法到实验室工作;
经费需求过高;
2. 外审:通过初审的课题送三名院外教授评议必要性与可行性。
3. 终审:学术委员会终审确定资助课题及金额。
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并通知申请者及单位。
课题负责人需填写任务书并与工程中心合作者签订科研协议,协议生效后进入实施阶段。主要研究人员需定期来实验室工作。
四、成果署名
论文、专利、器械等成果需标注“运动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五、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的支付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财务规定执行,票据需经中心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报销。
六、人员交流与协作
课题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自动成为中心客座研究人员,可申请使用中心实验室、临床数据库及工程化验证平台。
鼓励与中心临床团队(如北医三院运动医学科)联合申报、共享病例资源。
七、附则
本办法由运动创伤治疗技术与器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