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科普及眼科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 > 健康科普及眼科教育 > 正文

验光配镜原则

发布时间:2005-11-28    点击数:

验光配镜原则 正视眼的调节和辐辏存在着相互平行的关系,即视近物时调节增加。辐辏也相应增加。但伴有屈光不正时,调节与辐辏间失去了正常的相互平衡的协调关系。远视者,视近时需加强调节,就会产生过量的辐辏,过量的辐辏,就可能导致内斜;近视者由于不需要或很少需要调节,就会产生辐辏不足,从而可能导致外斜;所以,配镜时要请眼科先检查眼位情况。对于斜视患者,无论其视力正常与否,首先应该验光,了解其屈光状态,配戴合适的眼镜,以观察眼镜是否对纠正斜位,及改善视功能有帮助。充分麻痹睫状肌是客观验光的基础,对12岁以下的儿童我们采用1%的阿托品眼膏连续使用3日,每日一次,第四日验光,这样睫状肌得到充分麻痹,验光的度数则为完全无调节的屈光度数。由于该药 持续散瞳作用时间过长,有些家长担心给患儿生活、学习带来不便,对于学龄期的儿童也可以用托品酰胺散瞳,但对于伴有内斜视的患者我们主张第一次验光仍以阿托品眼膏散瞳为宜,一是为了了解其确切的屈光度,二是为了观察其无调节状态下的眼位变化。如果内斜伴有近视,则低度矫正配镜;外斜伴有远视,低度矫正配镜;如果伴有近视,则以获得最佳视力的最高度数配镜。

分享

推荐新闻

地址:北京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邮编:100191

联系电话:010-82266699     E-mail:bysy@bjmu.edu.cn

Copyright © 2022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京ICP备0508211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