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启动前
环节 | 流程 | 责任者 |
签署中心药房管理服务协议 | 1.适用范围:委托中心药房进行试验用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项目 2.协议预算: l 获得机构发送的《临床试验立项受理通知》后,申办者或其授权代表发送临床试验方案、《试验用药品管理信息摘要表》(模板详见附件1至中心药房公共邮箱,邮件主题:机构编号+临床试验专业+PI+中心药房预算及协议申请; l 中心药房工作人员在收到以上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心药房管理服务协议模板》(含预算))、《中心药房协议临床试验协议审核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2)及《试验用药品管理信息摘要表》(修订版)至申办者或其授权代表; l 协议初稿(含预算)商定后,由中心药房工作人员送院内其他部门审核; l 协议审核通过后,由中心药房工作人员邮件告知申办者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署; l 申办者或其授权代表、PI签字后,纸质协议递交至机构。 注:纸质协议递交至机构的流程可参考机构网站-办事指南-《主协议、CRC协议、补充协议审核及签署流程》 | 申办者/授权代表 中心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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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 | 1.中心药房协议定稿后,邮件预约递交纸质版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时间,(邮件主题:机构编号+临床试验专业+PI+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递交); 2.递交文件清单详见《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目录》(模板详见附件3)(首次递交时,仅递交标注“√”的文件) 3.申办者或其授权代表递交纸质文件时,与中心药房工作人员现场沟通确认试验用药品管理细节。 | 申办者/授权代表 |
临床试验启动
环节 | 流程 | 责任者 |
启动会 | 1.确定启动会时间后,申办者或其授权代表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邮件通知中心药房工作人员启动会时间、地点; 2.启动会当天完成中心药房工作人员授权分工及培训,收集中心药房工作人员资质; 3.启动会后被授权领取药品、回收药品的CRC:及时申请开通CTMS账号权限(参见机构网站-办事指南-《CTMS系统及科研门诊系统账号申请流程》)。 | 申办者/授权代表 |
临床试验实施过程
环节 | 流程 | 责任者 |
试验用药品接收 | 1.申办者或其授权代表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邮件告知中心药房试验用药品寄送时间及寄送数量,并扫描药品运送预约二维码(详见附件4)进行登记; 2.中心药房接收药品时间:每周二、周四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3.中心药房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均需体现在快递单上; 4.药品运送配备文件要求: l 《试验用药品装箱清单》(详见附件5); l 物流消杀记录表(根据申办者要求是否需要); l 完成伦理备案的《药检报告》; l 随箱温度计校验证书。 | 申办者/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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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药品发放 | 1.符合授权要求的CRC在CTMS系统中录入受试者信息; 2.授权研究者在CTMS系统(中心药房版)开具临床试验专用处方: l CRC协助确认访视期书写规则,确保与试验方案要求、研究病历或随机单保持一致; l 纸质版《临床试验专用处方》需由授权研究者签字、签日期; | CRC 授权研究者 中心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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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药品领取及转运 | 1.授权的CRC(或其他授权研究者)凭《临床试验专用处方》(已签字、签日期)来中心药房领取试验用药品并填写《试验用药品转运记录表》(如适用),口服药品或外用药品可由受试者或家属直接领取; 2.如需中央随机,需同时携带授权研究者签字、签日期的IWRS系统随机发药信息; 3.中心药房工作人员根据《临床试验专用处方》及《IWRS系统随机单》(如适用)发放试验用药品。 注:若转运涉及湿度要求,应提前准备好相应转运设备,保证药品转运符合药品管理手册。 | 授权研究者 /CRC 中心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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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药品回收(至中心药房) | 1.授权CRC(或其他授权研究者)根据实际给药情况和受试者日记卡(如适用)填写《试验用药品回收单》(“填写人”和“填写日期”栏目需签名、签日期确认); 2.授权CRC(或其他授权研究者)凭《试验用药品回收单》及受试者日记卡(如适用)将剩余试验用药品和/或空包装回收至中心药房。 | 授权研究者 /CRC 中心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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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药品退回(至申办者/授权代表) | 1.申办者或授权代表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邮件预约现场清点试验用药品时间; 2.申办者或授权代表现场清点后与中心药房工作人员核对,实物与记录均需准确无误,双方签字确认并预约物流运输; 3.申办者或授权代表的库房接收退回药品后,需及时将接收签字之后的清单原件或复印件反馈至中心药房。 | 申办者/授权代表 中心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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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药品监查 | 1.申办者或授权代表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邮件预约监查时间; 2.首次到药后监查,可根据需求下载“温湿度记录仪、温控系统、冰箱”校准证书及温度记录(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tF9y7tZCZ2exsodn6GmwA?pwd=8523)。 注:如试验用药品需要冰箱储存,则在药品接收后通过《试验用药品接收记录》获知存放药品的冰箱序号及位置。 | 申办者/授权代表 |
临床试验结题流程
环节 | 流程 | 责任者 |
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归档 | 1.试验用药结束后:申办者或授权代表及时退回试验用药品,并支付尾款。完成上述工作后,申办者或授权代表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邮件预约监查时间,邮件注明为关中心前最后一次药品文件夹结题监查; 2.申办者或授权代表到中心药房,对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进行监查后:中心药房工作人员对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进行结题质控,并在《结题自查表》(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确认列表)及《试验用药品管理资料归档记录表》处签字确认; 3.临床试验资料归档前:提前邮件告知中心药房工作人员归档时间,以便中心药房工作人员提前准备药品管理文件夹; 4.临床试验资料归档当天:申办者或授权代表到中心药房领取药品管理文件夹,同其他临床试验资料一并归档,《试验用药品管理资料归档记录表》由归档老师签字确认后返回至中心药房。 | CRA/CRC |
温馨提示:
1. 各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中心药房工作须知》(附件6);
2. 中心药房工作时间:
l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l 如需节假日、周末及晚夜间访视用药,请提前至中心药房现场登记,协商
取药时间,以保证临床试验用药及时准确。
3. 中心药房药品管理员联系方式:
李东彦:15611963579 ; 郭子敬:15611963390
中心药房公共邮箱:bysygcpyf@163.com
4. 中心药房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内科一病区一层107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中心药房 (邮编100191)。
5. 附件
附件1:《试验用药品管理信息摘要表》
附件2:《中心药房协议临床试验协议审核申请表》
附件3:《试验用药品管理文件夹目录》
附件4:药品运送预约二维码
附件5:《试验用药品随箱交接表》
附件6:《中心药房工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