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地点
因机场院区病案科办公地点由院内5号多功能楼二层,搬迁至院内丽豪酒店一层,新办公地点与复印缴费窗口距离较远、往返不便。为方便患者办理,建议您通过线上方式申请病案复印(链接:足不出户轻松获取!北医三院APP线上病案复印服务全覆盖升级)或前往医院本部线下办理病案复印业务,同时在机场院区3号楼1层(机场院区门诊大厅)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复印业务。
二、 机场院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时间
建议出院7-10个工作日后申请办理复印业务,一站式服务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二上午8:00-12:00、每周四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 说明事项
院内丽豪酒店区域不具备改造为病案复印窗口的条件。本须知未尽事宜,敬请咨询。咨询电话:
010-64581188-8693
四、有效证件(说明文件见文尾)
1)患者本人办理现场病案复印业务
需要提供含本人证件照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驾照、医保卡。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本。
2)代理人办理现场病案复印业务
代理人需持患者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如代理人无法获得上述材料,建议患者自行办理线上病案邮寄业务。
3)家长为新生儿或未成年子女办理现场病案复印业务
新生儿由父(母)代为办理业务,请提供出生证明及父(母)有效证件原件。未成年人由父(母)代为办理业务,请提供户口本及父(母)有效证件原件。
4)为死亡患者办理现场病案复印业务
死亡患者法定直系亲属办理复印病案业务的,需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有认证的电子身份证和电子驾照可以办理病案复印业务
病案复印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新生儿提供出生证明。但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文件见文尾)。如果有认证有效的电子身份证(支付宝、京通等)和电子驾照(交管12123),同样可以办理病案复印业务。
关于复印病案提供相关证件的说明
1、根据《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案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条 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案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案:
(一)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案的法定证明;
(二)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案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6 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电子证照采用标准版式文档格式。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