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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卡住”的劳动者之手: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科学认知与全面防控

发布时间:2026-06-16    点击数:

小杨是一家制衣厂的裁剪工,最近总是和同事抱怨说:“我这手越来越不听使唤了,麻得厉害,甩甩手能好一点,开始以为是累着了,但最近晚上手疼得睡不好觉。”同事提醒他是不是“颈椎不好”,还是去医院看看吧。经过诊治,原来小杨得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这是一种最常见的周围神经卡压性疾病。自 2025 8 1 日起,从事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发生的腕管综合征属于职业病。因此,小杨及时得到了职业病诊断,并已开始接受临床正规治疗。

我国职业病分类始于 1957 年,经历了 1987 年、2002 年、2013 年多次调整。2024 12 11 日我国四部门联合印发调整后的目录,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独立类别,并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列为该类别首个法定职业病。这一调整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从传统化学、物理因素危害,全面扩展至现代工业化进程中高发的肌肉骨骼类疾病,是对劳动者健康需求的积极回应,也是“健康中国 2030”战略在职业健康领域实施的重要里程碑。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OCTS)是指手及腕部长时间从事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后,引起手部正中神经支配区域出现感觉或运动障碍。患者主要表现为手部拇指、食指、中指和环指桡侧感觉异常(麻木、疼痛),部分患者会出现前臂疼痛,严重者还会出现大鱼际肌萎缩、拇指不能完成对掌等功能障碍。腕管位于腕掌侧,由腕骨与腕横韧带构成的骨性纤维鞘管,内有正中神经与 9 条屈肌腱通过,其空间狭小、弹性有限。长期重复屈腕、伸腕或用力抓握,会使腕管内压力从静息 2 3mmHg 骤升至 30 90mmHg,压迫正中神经,导致神经水肿、脱髓鞘甚至轴索变性。与尘肺病、噪声聋等传统职业病主要由单一职业病危害因素致病不同,职业性腕管综合征属于职业因素与非职业因素共同作用的多因性疾病。非职业因素包括个体生理因素、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炎性与自身免疫性疾病、外伤与退行性病变等。考虑职业暴露的归因权重,2025 8 1 日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正式实施后,现阶段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诊断仅适用于长时间从事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呈现高度行业聚集性,集中于高强度、高重复、高用力的制造业流水线岗位。常见高发行业包括:①电子设备制造业:精密元器件组装、焊接、插件、拧螺丝等岗位,腕部活动频率 4 / 分钟。②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总装线装配、零部件紧固、内饰安装,长期使用气动扳手、螺丝刀,抓握负荷常超 4 千克。③家具与木制品制造业:板材打磨、零件组装、手工雕刻,可能存在持续用力和重复作业双重职业暴露。④船舶与装备制造业:船体装配、管线铺设、铆接作业、焊接作业,腕部负荷大、作业时间长。⑤其他高风险行业:玩具加工、食品包装、生物制药分装、皮革制品制作等精细重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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腕部重复作业:劳动者从事腕部屈曲( 15°)、背伸( 15°)、桡尺偏( 15°)或上述复合动作作业的动作重复频率 4 / 分钟,且该作业活动的累计工时 4 小时 / 天。腕部屈曲、背伸、桡尺偏的角度,均为相对于手腕部自然中立位(0°)的屈曲、背伸和桡尺偏角度。制造业常见岗位主要集中在电路板焊接、元器件插装、精密零件打磨、小件装配、汽车线束插接、内饰及零部件安装等。 

腕部用力作业:劳动者从事腕部屈曲、背伸、桡尺偏或上述复合动作作业时,手部抓握工具或物品的重量 4 千克,且该作业活动的累计工时 4 小时/天。制造业常见岗位主要集中在重型工具操作、重物搬运、零件紧固等。

制造业劳动者存在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同时有以下情况可能促进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发生发展。①非静力性持续负荷:手腕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手腕部肌肉持续紧张、影响血液循环。②非节律性高频率作业动作:在几乎无停顿、高强度重复作业时,疲劳肌肉无充分休息和恢复时间。③手持工具不当:重量 4 千克、手柄过细、无防滑设计的工具,在使用过程中会加重手腕部负荷。④手腕部工作环境寒冷:冷冻食品加工、冷链 / 低温生产、金属成型、紧固件低温加工等作业,劳动者手腕部血管收缩、神经血供减少,可能加重损伤。⑤劳动组织不当:劳动者无工间休息、长工时、无轮岗等。

早期(可逆期)患者常表现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桡侧出现麻木、刺痛、酸胀,夜间或清晨加重,常“麻醒”,甩一甩手后能缓解。此阶段患者无肌肉萎缩,休息后症状可减轻,容易被忽视。病变继续进展到中期(进展期),患者白天手部持续麻木,握力下降、持物不稳(掉筷子、拎塑料袋突然掉落),做扣纽扣、穿针等精细动作有困难。晚期(不可逆期)患者大鱼际肌明显萎缩,拇指根部塌陷,拇指对掌功能丧失,手部畸形。

该病的诊断包括四个要素:①职业史:制造业工人,有连续 3 年及以上使用患侧手腕从事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职业史。②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手部正中神经支配区域出现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的症状和体征;伴有神经电生理检查或腕部高频超声检查异常。③职业卫生学资料:职业健康监护和现场手腕部作业调查资料。④鉴别诊断:排除神经根型颈椎病、脊髓空洞症、特发性臂丛神经炎、末梢神经炎、旋前圆肌综合征、外伤等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

病变在早中期时,首选保守治疗。①休息制动:脱离原岗位,夜间佩戴中立位腕支具(0°伸直)。②药物:非甾体抗炎药、神经营养药(B 族维生素)。③物理治疗:超声波、红外线、腕部拉伸操。④局部封闭:超声引导下腕管内激素注射(短期有效)。 

保守治疗 3 个月仍无效或病变进展到不可逆期时,可选择手术治疗,切开腕横韧带,彻底减压正中神经。术后需要进行康复治疗。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可防可控、早期病变可逆、容易复发,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构建“用人单位主导、劳动者参与、专业机构指导”的三级预防体系。

其核心是消除 / 降低工效学风险,从生产设计上避免工效学伤害,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采用机器人、自动拧螺丝等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重复性作业。尚不能完全实现自动化的作业岗位应提供符合人体工效学工具,如提供重量 4 千克、大直径防滑手柄、低振动带支撑的工具。优化工作站工作台高度适配,为劳动者配备腕托、前臂支撑等劳动保护。改善作业环境,保持室温 18 25℃,避免冷风直吹手腕,低温操作配备保暖手套。优化劳动组织,采用轮岗制,每 1 2 小时轮换岗位,避免同一肌群持续负荷。强制休息制,每工作 45 60 分钟,休息 5 10 分钟;每工作 20 分钟做 10 秒手部放松。控制负荷,每日重复作业 4 小时,频率 4 / 分钟。对新入职员工给予 1 2 周渐进式负荷适应期。

其核心是早筛查、早报告、早干预。定期开展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上岗前筛查腕管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桡骨或腕骨新鲜骨折等职业禁忌证,建立基础健康档案。在岗期间高风险岗位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 2 年(该周期为两次职业健康检查的间隔不应超过的最长时间),可早期检出职业禁忌证或职业病。离岗时全面评估是否有职业性腕管综合征。日常症状监测与报告:培训劳动者识别早期信号(麻木、夜间痛),鼓励“早报不拖延”。记录不适症状,及时医学评估。向劳动者普及正确作业姿势、放松操、工具使用方法等。

其核心是规范治疗、岗位调整、回归社会。确诊为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避免继续暴露。规范进行临床治疗,防止进展至晚期肌肉萎缩,要进行早期康复治疗和功能训练。确诊后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被正式纳入我国法定职业病,是我国职业健康事业的重要里程碑。它不仅是一个医学问题,更是关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劳动者劳动能力与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课题。预防胜于治疗,细节决定健康。唯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企业、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机构四方联动,以科学为基、以预防为先、以法治为纲,才能真正守护好千万劳动者的双手,让“中国制造”在健康基石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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