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持因私护照出国(境)
请提供:
1. 旅游、探亲、访友等请填写《持因私护照出国(境)申请表》,须科室主任签字。(详见附件1)
2. 持因私护照出国(境)开会、学术访问等须持有至少使用过一次的出访国有效签证。除提供与持因公护照出国(境)同样的申报材料之外,须另外提供因私证件首页、有效签证页及出入境章的复印件。(此条款不适用于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及非医学学术类相关出访)。
3. 办理时间3-5个工作日。
二、个人持因公护照出国(境)
请提供:
1.《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出访申报表》(详见附件2)
2.《出国人员简历》(详见附件3)
3. 发自前往国家的合格本土邀请信复印件(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费用负担方法,有邀请人签名,邀请信应打印在公函纸上;日本须提供“三书”:(招聘理由书、身元保证书、滞在预定表等)或相关证书(如入学通知书、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留学资格证书)、有关部门的正式公函等。
4. 非中文邀请信须提供邀请信中文翻译件。
5.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因公临时出访行前公示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详见附件4)
6. 副处级(含)以上干部须提交《北京大学医学部领导干部出国(境)请假表》(详见附件5)
7. 请至少于出访前45个工作日递交材料.
* 如无因公护照,请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本原件。
3.带有数字编码的因公护照照片回执。
4.须本人到党院办外事组采集生物信息。
5.如有未过期的旧护照须交由党院办送教育部护照处注销。
6.护照申请费人民币50元。
*注:1. 因公护照须由党院办统一管理,请于出访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还。
2. 根据签证要求,递交材料时护照须至少有6个月的有效期,如不足6个月,须注销原有护照办理新照,办理周期与首次办理因公护照相同。
地点:行政办公楼211室
联系人:邹常思
电话:82266258/33561
附件1:持因私护照出国(境)申请表.doc
附件2:北京大学教职工出访申报表.doc
附件3:出国人员简历.doc
附件4:北京大学医学部教职工因公临时出访行前公示表.docx
附件5:北京大学医学部领导干部出国(境)请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