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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

作者: 来自:教育处 时间:2008-03-31 文章点击率:

2008年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报名流程

1.4月8日之前完成面试,

2.4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3:00到北医三院财务处交纳临床实践费7000元;携收据、北医三院面试表、脱产证明、《北京大学医学部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等到北医三院科研教学楼二楼教育处审核,审查表盖章。

3.4月9日10日到医学部行政1号楼3层会议室(318房间)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交纳学费(带银联卡或工商行卡);

北医三院关于招收在职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申请我院的在职研究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需填写北医三院申请在职研究生个人简历表和面试表,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面试合格方可接收。

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照。

2、应至少来我院连续进行临床工作半年,临床工作时间不能累计计算。

3、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半年在我院工作的证明。

4、需要在我院进行临床工作者要经导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并注明入科时间。

三、申请科研型研究生,脱产进行科研工作时间由申请人与导师商量而定。

四、在职研究生必须与导师定期见面或联系,建议每月一次。超过3个月无故不与导师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备注:

1、我院在职研究生面试均采取二级学科考试委员会集体考试形式。

2、面试结果由教育处通知导师。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工作由导师和科室具体安排。

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年内曾在我院进修一年,可免临床工作。